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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为亲子留财产 再婚家庭需遗嘱

2016-08-12 17:25 中国新闻资讯 点击次数 :

中年丧偶是人生之痛,很多人鼓起勇气选择了再婚,随之也面临一个问题,想为亲生孩子多留财产虽是人之常情,但如何做才能达到自己的意愿呢?不是那么简单。最近,有一位老人通过为老服务公益热线400-8910999在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为自己预约了自书遗嘱订立服务,讲述了他的故事。

李叔叔和结发妻子黄阿姨幸福恩爱,牵手生活了大半辈子,育有一儿一女都成家立业。伉俪情深的二人本以为可享天伦之乐了,没想到黄阿姨不幸患上癌症,在2007年就撒手人寰了。李叔叔非常伤心,怀念结发妻子,一蹶不振,生活也乱糟糟。儿女虽然时常看望父亲,但忙于自己的工作生活,也不能一直陪伴。所以儿女劝父亲再婚,但李叔叔一直拒绝。

直到10年后,也就是2016年,由于身体大不如前,一个人生活孤独,李叔叔在家人的劝说下,自由恋爱,和同样丧偶年龄相仿的郭阿姨结婚了。

但再婚也有再婚的问题,李叔叔顾念着自己的儿女,本来李叔叔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三年前赠与了儿子,另一套房子想给女儿,但自己还要居住,所以想立遗嘱。因为李叔叔自己知道,不立遗嘱,等到自己百年了,房子可能要在儿女和再婚妻子之间分割,担心引起麻烦。

李叔叔拨打了爱传承公益服务热线,表达了自己的心愿,问律师能不能实现?律师为他解答并告诉他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立遗嘱的形式来实现心愿。李叔叔来到了位于北京朝阳区惠新北里16-5的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在爱传承特邀资深律师的帮助下,李叔叔成功地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唯一剩下的房子在百年后留给女儿,拿到遗嘱证的李叔叔感慨道: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爱传承特邀律师分析: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也包括配偶,而配偶是现任配偶。再婚家庭,虽然再婚时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不立遗嘱,等到老人百年后,按照法定继承,肯定是在子女和再婚配偶之间分割的。

本案中的李叔叔,想要自己的房子百年后都归女儿一个人,就必须通过遗嘱来处理,否则,按照法定继承,他百年后,这套房子不但再婚妻子有一份,而且即使之前得到赠与的儿子还可以有一份,女儿很可能只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一,这就不是李叔叔的意愿了,所以他必须通过遗嘱才能达成自己的想法。

北京爱传承为老服务中心是北京民政局主管的民办非盈利机构,也是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指定服务机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理事单位,是北京地区率先成立的专业遗嘱服务机构和遗嘱证书指定发行机构。目前该中心已开通多个咨询服务窗口,网友可致电公益服务专线400-8910-999、浏览官方网站www.icc365.com预约咨询,或关注官方微信icc_365了解更多,也可以直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16-5的服务大厅进行遗嘱订立或相关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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