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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票务网主办方执照早已被吊销 网站仍在“忽悠”

2017-10-17 17:26 中国新闻资讯 点击次数 :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苏冰杰记者耿记安)演唱会、话剧、景点旅游门票通过专业的售票网站购买不仅省时、省事,还能提前预定座位、送票上门,这种方便快捷的售票网站深受消费者喜欢。然而,河南郑州一家售票网站却遭多省份消费者多次投诉遭遇购票容易退票难,更令人吃惊的是这家被百度标注为“官网”的网站主办方早在5年前就被吊销,收款方也与该网站主办方无关联。

  投诉:

  申请退款近2月未收到退款

  9月14日,《中国消费者报》接到消费者四川消费者尚先生投诉,称其在大河票务网上订的是张学友演唱会门票,网站保证有票,结果却变成了郭富城的演唱会门票。不但演唱会门票搞错了,当时承诺“保证有票”交了1000元的定金也没能拿到票,尚先生无奈之下提出退款申请却迟迟收不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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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消费者杨女士购票退款过程中大河票务网一再食言

  “今年8月初我在大河票务网购买了8月15日tfboys演唱会门票,支付定金1000元。由于工作原因无法观看,于8月7日在该网站客服同意的情况下提交了退款申请。客服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退款,到期后又以网站维护为由推迟到9月20日。直到今天再次交涉,客服又说国庆假期后退款。作为一个网上售票网站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回定金,一再违约并一而再、再而三的搪塞消费者实在让人恼火。”9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又接到江西消费者杨女士投诉,她向记者讲述两个月前申请的退款至今没有收到款的遭遇。

  10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又接到北京市消费者赵先生投诉,称其9月中旬在该网站购买了一张2017“上海简单生活节”的三日通票,并支付了650元的票价。9月27日收到短信通知出票失败,并承诺在7-10日内原路退款,然而至今未收到退款。

  10月12日,浙江消费者翁先生也向《中国消费者报》投诉,其在该网站于9月中旬购买了两张2017上海国际青年音乐节10月1日的票,并支付了636元的票价。9月25日收到短信通知出票失败,并承诺在7-10日内原路退款,至今(10月12日)超时未退。期间,多次联系客服,仍然未能退款,均含糊其辞。

  上述投诉在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公布以来引起强烈反响,《中国消费者报》及河南消费网不断接到消费者对该网站售票投诉或咨询。

  调查:

  网站主办方执照早被注销

  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分别于9月13日、9月30日、10月10日、10月12日与4名消费者取得联系,从消费者提供的付费凭证和退款申请中显示,消费者确实为购票支付货款而没有收到退款的记录,收款单位为河南圣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圣星公司)。其中,9月13日消费者尚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张“大河票务网”的截图显示,网站退换货说明的最下方有显著“保证有票”标识。

  10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大河票务网”,结果出现的第一条信息就是该网站,网站标题右侧被百度认证并标注为蓝色“官网”字样。网站的描述中称“大河票务网是河南地区最大的票务网站、主要做演唱会演唱会门票代理、演出策划执行、景点门票代理”。

  点击进入该网站之后,网站首页显示各种明星的演唱会门票、马戏表演、景点、游轮等多种票务信息,根据票务信息可以直接购买相关门票,其中部分热门门票只能通过预售/预订的方式购买。该网站下方“公司介绍”栏目中宣称“大河票务网日均IP访问量逾量10万,平台交易量月均超过450万,已累积会员总量超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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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显示该网站备案名称实为河南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记者登录工信部网站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输入该网站域名www.dahepiao.com对域名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为网站备案号为豫ICP备11009393号,备案网站名称非“大河票务网”而是河南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星公司)。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河南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字样,在显示的查询结果中记者看到,该公司的经营状态为吊销,吊销凭证:5080。

  针对该企业因和原因被吊销,其登记机关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企业早在2012年3月30日被工商机关依法吊销。也就是意味着这个标注“官网”的网站实为“无证驾驶”。

  进展:

  媒体介入后迅速退款

  针对四名来自不同省份消费者的投诉,《中国消费者报》第一时间将此情况通过网站所留的联系方式分别于9月13日、9月30日、10月10日、10月12日转给该网站。该网站均在当天或次日为消费者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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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消费者赵先生的投诉《中国消费者报》介入后次日收到退款

  10月17日在记者该网站的“退换货说明”中介绍看到退款时间与方式规定,“符合退款条件下,客户申请退款,自受理客户退款申请之日起,7至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原路退回客户的账户中。”

  既然对退款时间有承诺为何迟迟不予消费者退款?《中国消费者报》在处理上述投诉中,该网站客服多次以订单多财务没来得及处理、网站维护、节假日等原因为由进行推脱。

  “这个网站承诺的是7至10个工作日退款,我是8月份提出的退款申请直到投诉到《中国消费者报》才被退款,这期间30个工作日也有,再忙、再加上节假日,这样的理由也难站住脚,迟迟不退款就是看我们是外地消费者故意拖延。”对于该网站的这种解释,江西消费者杨女士并不认可。

  鸿星公司申请备案的网站售票为何圣星公司收钱?记者拨打该网站客服电话进行求证时,接线员表示这两个公司其实是同一个公司、一个老板,并嘱咐记者“可以放心购票”。而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鸿星公司与圣星公司法人、股东及投资方均无关联。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许多消费者通过百度贴吧等渠道发帖留言,对该网站退款难的行为表示谴责。

  说法:

  “无证”网站购票发生纠纷维权难

  针对该网站售票引发的消费纠纷问题,郑州大学法学院曹明睿副教授分析认为,从该网的整个运营模式中不难看出这有可能会是一个骗局。网站的主办方营业执照早在5年前就被吊销网站负责人不可能不知道,用一个没有资质的网站吹嘘自己实力获得消费者信任,在其网站购买服务,然后用另外一个公司收钱,一旦发生大范围不退款,网站运营方可以推得一干二净,运营方因此卷款跑路的嫌疑不可排除。

  10月17日,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葛瑞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网站通过网络售票给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就是一种消费关系。在售票过程中网站与消费者对购票退换货作了明确,网站作为商家无法保证服务继续履行或消费者提出退换货时,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退款。网站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退款其行为已经违约,另外如果网站在售票过程中承诺“保证有票”,消费者支付货款后无法得门票时,其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网站退还货款之外,还可以根据《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主张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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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鸿星公司营业执照早于2012年被吊销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认为,该事例中网站主办方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消费者在购票时支付货款与网站备案方非同一单位,一旦发生纠纷将加大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查清网站资质后方可下单购买。

  目前,《中国消费者报》已经针对该网站名称与备案不符、主办方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仍继续开办问题反映至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针对该网站被百度认证显示为“官网”一事反映至百度公司;另外,针对该网站是广告中涉及违反《广告法》的相关问题反映给郑州市工商部门。对此,《中国消费者报》也将继续关注。

  河南消费网:http://www.hnxfw.org/today/6670.html

(责任编辑: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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